各縣(市,、區(qū))文化館,、劇目工作室:
為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精神,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,,實現(xiàn)我市文化的大繁榮大發(fā)展,,推動我市群眾文藝創(chuàng)作,不斷推出精品力作來滿足廣大群眾多方面,、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,,為全國、省,、市大賽做好充分準備,,鹽城市文化館與鹽城市文廣新局劇目工作室2015年聯(lián)合舉辦鹽城市第23屆“金菊杯”小戲、小品,、曲藝征文評獎活動,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要求:作品必須符合“三貼近”要求,,反映地方特色文化,,反映時代生活,力求思想性,、藝術性,、觀賞性相結合。凡近期創(chuàng)作未經發(fā)表或搬上舞臺,,未參加過其他評獎活動的作品,,均可參加,題材不限,,根據(jù)其他文藝作品(如小說,、曲藝、故事,、演唱等)進行改編的作品,,必須注明原作出處,并征得原作者同意,,否則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,即取消評獎資格,,并通報批評,。
二,、征文對象:市直及各縣(市、區(qū))專業(yè),、業(yè)余作者,,尤其鼓勵青年作者參加。
三,、征文截稿時間:2015年8月20日(以郵戳日期為準),,評獎結果于9月底揭曉,以文件形式公布,,并通知獲獎者,。
四、征文方法:凡參加征文的小品必須打印一式兩份,,并報電子文檔,,郵箱:[email protected],同時郵寄參評費每件50元,。稿件與匯款一并寄或送至鹽城市文化館文藝部 黃圣杰收,。地址:鹽城市毓龍東路26號;郵編:224002,;聯(lián)系電話:0515—88399139,,15371212011。未收到參評費的作品不予評審,。(所有來稿一律不退,,請自留底稿)
五、評獎辦法:由本市專家組成評委會,,評出一等獎,、二等獎、三等獎及優(yōu)秀組織獎,。
特此通知,。
鹽 城 市 文 化 館
鹽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劇目工作室
二0一五年三月十五日
抄送:省文化館、市文廣新局,、各縣(市,、區(qū))文廣新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