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縣(市、區(qū))文化館,、劇目工作室:
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省,、市文化邁上新臺階工作會議精神,,加快推進我市群文創(chuàng)作人才隊伍建設,不斷推出精品力作來滿足廣大群眾多方面,、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,,為全國、省,、市大賽做好充分準備,,鹽城市文化館與鹽城市文廣新局劇目工作室2016年聯(lián)合舉辦鹽城市第24屆“金菊杯”小戲、小品征文評獎活動,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,、征文要求:作品必須符合“三貼近”要求,反映地方特色文化,,反映時代生活,,力求思想性、藝術性,、觀賞性相結合,。凡近期創(chuàng)作未經(jīng)發(fā)表或搬上舞臺,,未參加過其他評獎活動的作品,均可參加,,題材不限,,根據(jù)其他文藝作品(如小說、曲藝,、故事,、演唱等)進行改編的作品,必須注明原作出處,,并征得原作者同意,,否則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,即取消評獎資格,,并通報批評,。
二、征文對象:市直及各縣(市,、區(qū))專業(yè)、業(yè)余作者,,尤其鼓勵青年作者參加,。
三、征文截稿時間:2016年9月10日(以郵戳日期為準),,評獎結果于10月底揭曉,,以文件形式公布,并通知獲獎者,。
四,、征文方法:凡參加征文的作品必須打印一式兩份,并報電子文檔,,郵箱:[email protected],,同時郵寄參評費每件50元。稿件與匯款一并寄或送至鹽城市文化館文藝部 黃圣杰收,。地址:鹽城市毓龍東路26號,;郵編:224002;聯(lián)系電話:0515—88399139,,15371212011,。未收到參評費的作品不予評審。(所有來稿一律不退,,請自留底稿)
五,、評獎辦法:由本市專家組成評委會,評出一等獎,、二等獎,、三等獎及優(yōu)秀組織獎,。
六、今年將舉行“金菊杯”小戲,、小品調演,,時間為6月,具體要求另行通知,。
特此通知,。
鹽 城 市 文 化 館
鹽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劇目工作室
二0一六年四月十日